2345小说>都市现代>食来孕转:总裁,来吃!>第九十三章 万万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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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停!等下!”她慌忙跑到跟前,张开双臂拦住了他,她噌噌蹭地串过去,一把将那包包扛在肩上……艾玛真特么的重!

这表现应该怎么理解?爱财如命吗?她这一点他倒是清楚的很,可这也解释不通她为啥把钱换成石头呀?有古怪……

“那么,我去去就来,食材都放里面了,你先给我做一道菜吧,我也饿了。”他说完就扬长而出。

现在练习?也太晚了吧?她气嘟嘟地扛着满包包石头往里走。想想也算了,反正自己也还没吃饭,做就做吧。

趴会别墅里面,她偷偷地把那些石头扔到种大葱的园子里后,才又回到素面斋。只见流理台上正摆着一大堆的食材,有牛肉,猪肉,鸡肉,鱼肉各种肉,蔬菜有大白菜小白菜反正你想到的没想到的都有,然后就是各种辅助的配料,什么面筋啊,豆干,豆腐之类乱七八糟的。

要做什么呢?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放在今晚却不是问题。不是她又想偷懒乱炖一通,当然这样很方便省事没错,可好歹两天后就要总决赛,怎么着也得练习一下吧?而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压在一颗南瓜片下的纸条,‘朕要吃红烧肉,毛氏做的!有牛扒更好!’

还牛扒呢!这道菜就免了吧,总决赛应该不会出现的,太普通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除非那一片巴掌大的牛肉你能整出酸甜苦辣咸各种味道来,这神一般的难度正常人是做不出来的,想想吧,当你切那么一块牛肉吃下去。入口酸咬一下就甜,再嚼就苦,苦完就尝到辣和咸,这种神经病一样的口感,得逼疯多少评委?

那么就整红烧肉好了,林晓青满头黑线,这道菜可不省事呀,霸道总裁那二货下的菜单真特么麻烦!

不过说来这毛氏红烧肉这道菜虽然也是红烧肉,但是就做法来说是有些不一样的,它这个里面使用的必须是湖南的豆豉和辣椒,所以出来的味道奇香,这就如同北方在酱肉时使用黄酱一样,但豆豉比黄酱要更香,又与广东的差别很大,广东用的是蜜糖来烧,吃着咸中带甜。

它这个肉一定要烧的软烂才行,但还要保持肉的完整,因此火力不宜过大,在焖炖时要使用叙。好的毛氏红烧肉出成率是很低的,一般一斤生肉,烧好后出成率在半斤或者不到半斤,因此肉块切的不宜过小,一个指节的厚度正好。

林晓青从那堆林罗满目的食材中找出五花肉来,用冷水反复冲洗,系到没有血水,又放入加了葱姜料酒的冷水锅中焯水,等到水开后,再用大火煮十分钟左右,她趁着这段时间拨了颗大葱嚼了起来,然后慢悠悠地回来把煮出的血沫子捞出,捞出的肉沥干水分。

然后把这些焯好的肉切成一个指节左右的块儿,用纸巾再次擦干水分。

这些搞完后,也还未完,顶多算好了一半而已,然后从热锅中放入少许油,和黄糖,接着放入肉翻炒,待肉和黄糖炒溶,溶成金黄色,锅中有油渗出,即可捞出肉来整那些配料了。

她在锅边烹入料酒,热出酒香味来后又加入香醋、香葱、八角、干辣椒、香叶、草果、冰糖、姜和大蒜老抽、生抽等等,再特么的翻两分钟。

最后就是将那些整好的肉连同所有调料一同倒入已经提前加热的砂锅中,倒入适量开水。

这个过程已经接近尾声,这个时候她终于算是可以坐下来喘一口气了,待大火烧开后,用叙加热一个小时。

这时候她回房拿衣服洗澡去了,奔波了一天还特么的掉进池塘,这全身是脏的可以了,呃……话说,正确来说不是应该洗干净再做菜的咩?算了,反正也就霸道总裁和自己吃而已,她自己倒无所谓,反正大菌吃细菌嘛,而她对霸道总裁那二货的消化能力有着绝对的信心,反正之前她煮出那些乱七八糟的也没吃死他不是?

畅快地洗完白白后,她哼着小曲,走回流理台前,揭开盖子就往里面放上盐,继续加热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后,再把剩下的大蒜放进去,开大火加热收汁,至汤汁浓稠这道毛氏红烧肉就算是完成了。

她忍不仔了一片来试试,甜而不腻,香味可口,味道是确实不错不错!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配上一碗白饭,如果有饱饭一口肉一口饭的吃,那就完美了!

可是现在都晚上十点了,做饭的话也太不像话了吧?她严肃地考虑了三分五十秒,于是决定还是做饭吧,不然不就浪费了那道毛氏红烧肉吗?

把米洗好倒进电饭锅,她看着那一大堆食材,又看看那道红烧肉,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听说下雨的时候,吃鸭脖子和啤酒最配……那个广告好像这样拍的吧?等等,后面那个男猪脚不是一把拍掉女猪脚的鸭脖子,然后狠狠地摔烂吉他,凶巴巴地对她说‘你听谁说的?你特么听谁说的?!’

那问题就来了,配合这道毛氏红烧肉,到底缺了啥?是雨吗?显然不是,是浪漫的音乐吗?绝壁不对,起码得是慷慨激昂的进行曲吧?

林晓青抓着头发想了半天,忽然灵光一闪,对了,是一道菜,一道纯正没有肉的青菜!

那种感觉就好像,你想静静,却又不想别人追问静静究竟他么是谁一样理智,聪明的她从食材中挑选出最清纯的菜……黄瓜!

然后,她右手横着捉刀,用刀面一把狠狠地拍想那根可怜的黄瓜,只听得噼里啪啦一声巨响,那案台被她生猛的力道给拍得颤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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